据全球液流电池网获悉,3月31日,浙江温州市发改委、温州市住建委、以及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《温州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技术导则》(试行)、《温州市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技术导则》(试行),两个导则均适用于锂离子、钠离子、铅酸、铅炭和液流电池电化学储能电站。
本次印发的两个文件,《用户侧储能电站消防技术导则》适用于500kW/500kWh及以上的用户侧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。《微型预制舱消防技术导则》适用于大于等于100kW且小于500kW的固定式微型预制舱式电化学储能电站。
文件要求,应选用技术成熟、安全性能高的电池,应审慎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。当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,应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,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。 |